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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争论从未间断,其中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的不确定性是关于是否应该加快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的争论之一,而生态风险难以量化测度以及风险控制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导致不确定性的关键。近年来,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也一直是学术界、决策部门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但对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研究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量化测度方法及其控制责任机制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在科学划分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类型的基础上,采用风险事故树法找出风险控制的关键点,运用风险矩阵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测度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博弈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控制责任机制,同时借鉴国外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1)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类型研究论文从产品属性角度将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分为具有搜寻品特征的风险、具有经验品特征的风险和具有信用品特征的风险三类,严格的行政监管机制、声誉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则是控制三类风险的有效方法。(2)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源系统分析通过构建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因果分析图和事故树,对转基因作物大规模种植后生态风险中各个风险因素进行逐层深入的逻辑分析,发现:①基因流受体的存在以及本身所具备的特性,使外源抗性基因通过基因漂移实现基因逃逸成为可能;②抗性基因在转基因作物中是否持续表达、靶标生物生物学特性、以及抗性在靶标生物中的遗传稳定性,是导致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发生的第二大重要原因;③花粉传播和种子扩散是转基因作物基因漂移的两种途径,与其有关的基本事件是引发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的第三大重要原因。因此,完善转基因生物技术调控、做好物理隔离、设置避难所/庇护所、优化农业耕作方式、加强安全管理等措施,是有效控制或缓解转基因作物潜在生态风险的重要抓手。(3)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等级测度基于改进的风险矩阵方法,测算出转Bt基因棉花生态风险的总体风险等级属于“中等”,对于各个风险因素,“棉铃虫抗性”和“红铃虫抗性”的风险等级为“中等”,“寄生性天敌影响”、“捕食性天敌影响”、“土壤生态系统影响”和“非靶标害虫影响”的风险等级为“较低”。这六类风险因素对于总体风险水平的贡献率排序依次为:“棉铃虫抗性”、“红铃虫抗性”、“寄生性天敌影响”、“非靶标害虫影响”、“捕食性天敌影响”、“土壤生态系统影响”。(4)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控制责任机制构建在我国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控制过程中,涉及到政府部门(国家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外国政府)、社会公众(科研院校、中资公司、跨国生物技术公司、农户、消费者、非政府组织)、外部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三大类利益相关者。分析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利益诉求,以及风险控制过程中的博弈行为与多重博弈关系,得出我国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责任机制构建路径:一是构建科学的责任分配机制;二是构建合理的责任实现机制;三是构建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要健全有效的公众话语机制、完善风险交流机制、加强“制度性信任”建设,为构建我国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控制责任机制提供保障。(5)我国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管理的完善对比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践,可以看出:美国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管理是一种宽松型、许可式的管理模式,而欧盟对转基因技术持严谨审慎态度,对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管理是一种限制型、预警式的管理模式。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理念与欧盟类似,是一种基于过程的管理模式,既强调以“科学为基础”,也强调“预先防范”。为进一步完善转基因作物生态风险管理,需要:健全技术指南和指导性文件,增强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完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制度;建立全程跟踪制度,实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可追溯;加强公众交流,提高信息透明化程度;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