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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其主要核心内容是要求官员按照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自己的财产并且将此内容向全社会公开,接受主管部门、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这一制度确保了官员财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保证官员的廉洁性及政府内部的有序运行,达到真正的职责统一,为人民服务。实际上,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是防治与预防腐败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能够震慑防止官员行政权力的滥用,同时此制度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可是目前这项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在我国一直未能确立起来,追究其未能确立与实施的深层次原因与我国的社会性质,历史传统,法律制度等有着密切关系。现在我国已经出现的官员腐败,官员权力滥用,干部与群众关系紧张,法律权威性被削弱等严峻问题,我国必须尽快建构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并且实施。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作为指导思想,主要用文献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法、实证分析等方法,选择我国具有代表性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地方试点和其他国家及地区成熟的相关制度,了解其具体内容、成因、经验、不足、启示等。从行政法理论的视角,将法学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以现有资料为支撑,建构符合我国国情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本文以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为前提,从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未能确立的主要原因、推行的困境为切入点,导出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路径。同时吸取地方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而详细论述此制度在我国建构中的应当包括涵盖的主要内容。最后设计的配套制度措施也是为了保证此制度在建构完善后能够在我国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中顺利推行,并起到应该有的巨大作用。笔者相信,我国的国情需要建构明确的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一旦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确立,必将很快在我国实施推广,并且相关配套的制度及法律法规也会随之出台。这将很大程度上强化公民监督的权利,促进我国廉政建设,完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促使我国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防治与预防腐败的道路,也为今后更好地坚定不移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打下了稳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