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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筑工程而产生的能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污染等资源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已经为世界各国普遍的关注焦点。为了应对建筑工程环境资源危机,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发展一种全新的建筑模式——可持续建筑。近年来新兴的可持续建筑理念,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以降低能耗、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许多国家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建筑发展的政策。而法律对环境资源保护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环境法律制度是实现可持续建筑的有力保障。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它只有在实践中与各行业紧密联系,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价值。不单各门学科,而且各项法律制度内部也存在互相影响,不同法律制度对于可持续建筑的作用机理不同。本文以可持续建筑环境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并且以山东省济宁市为研究实例,采用了理论结合实际、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了法学、环境管理科学、建筑学等多学科理论,将可持续建筑环境法律制度置于多维框架下分析。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可持续建筑理念的解析。从建筑工程所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入手,分析了建筑工程对能源、资源和环境造成的影响,说明了可持续建筑的现实意义;继而阐述了可持续建筑的概念和实现;并论证了可持续建筑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从理论的高度得出了可持续建筑的内涵和价值。第二部分集中概述了我国现行环境法律制度中与可持续建筑相关的制度和法律规定。第三部分结合现实,对可持续建筑发展的困境做出了分析。济宁市是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一切理论研究最终都要运用到现实中,本文以可持续建筑为中介,旨在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寻求一条通往实践的可行道路,因此选取济宁市作为研究实例,分析该市可持续建筑发展现状与障碍,用实证的方法揭示出可持续建筑在环境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第四部分则针对上一部分论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提出了完善可持续建筑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的策略建议。本文以尝试的态度在探讨,如何构建一个相对系统、全面、科学的地方可持续建筑环境法律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系统地对建筑工程资源环境问题全程加以监控、管理,以求创造“可持续建筑”的生存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希望本文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能有微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