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基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传统的商事登记制度逐渐暴露出立法分散、逻辑混乱、程序复杂、门槛过高等先天不足的缺陷,难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后的制度还反过来制约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深圳经济特区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田,一直承担着为国家深化改革先行探索的重任,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上也继续当好排头兵,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本文试图围绕深圳商事登记制度现状,通过对商事登记理论的阐述和国内外商事登记制度的对比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合理的解决建议。本文除绪论、结语、参考文献及感谢语外,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商事登记概述。对商事登记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结合众多学者的观点对商事登记的概念给出合适的定义,并重点论证了商事登记的私法性质和主体确认功能。第二部分,国内外商事登记制度对比分析。通过国内外商事登记制度在立法模式、登记机关、强制程度、主体范围及登记事项六个方面异同点的分析,为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未来的改进方向提供参考,认为我国应当制订一部单行的商事登记法,弱化商事登记机关的公法背景,采取强制登记和任意登记结合的方式对符合商事主体标准的商人进行商事登记并简化登记事项。第三部分,深圳商事登记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介绍深圳当前商事登记的实践运行情况,对现状进行反思,指出深圳商事登记制度中在立法、队伍建设、虚假登记、后续监管、个体户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完善深圳商事登记制度的建议。在针对深圳商事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商事登记的基本理论和国外先进做法,提出了统一立法、商事登记官制度、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个体户登记的解决建议和改革方向,此外还建议修改“营业执照”名称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