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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和管理的日益复杂,使行政权力随之急剧膨胀。相应地规范行政行为的行政程序立法浪潮也在世界范围内愈加引人注目。而这部法律能否发挥应有作用又与其价值目标的设定息息相关。价值目标是行政程序法的灵魂,它不仅贯穿行政程序法的始终,并且是制定、执行、解释和评价该法的重要依据和标准。本文通过对行政程序法诸价值中两个核心内容——公正和效率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和论述,探究了特定国家行政程序法价值目标确立的成因和发展趋势,并就影响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价值目标取向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进而得出结论: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应采公正价值目标为主,效率价值目标为辅。全文分为五个部分。 序言部分回顾程序理念兴起的历程及其与历史发展规律的契合。 第一部分探讨了价值模式的理论建构。 第二部分考察了行政程序(法)价值模式的实践形态。 第三部分分析了行政程序法价值模式选择的关联因素。 第四部分论述了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程序法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