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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对可能破坏社会安定的隐患进行排查、研判,并形成评估结论来决定一项政策是否能够出台的制度。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助于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也有利于形成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现代决策机制。近年来,县级政府通过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维护社会安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何完善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增强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效性,是一个亟需探讨的课题。本文运用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行分析,阐述了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基本内涵和理论依据以及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意义,回顾了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发展过程,分析了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对策。全文除了导论外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概念界定与理论阐释。本部分主要由三个小节构成。第一小节界定了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其制度的内涵。第二小节阐释了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理论基础,包括有限理性决策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和主权在民理论。第三小节分析了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第二,有利于构建法治型政府;第三,有利于促进相关学术研究的发展。第二部分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现状分析。该部分首先总结回顾了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发展过程,并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成效。然后重点分析了县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且分析了造成这些困境的原因。第三部分是关于完善县级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对策的思考。包括:(1)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思想认识;(2)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的多元化;(3)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体系;(4)重视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加大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