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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医疗保障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严重,2003年中央在部分地区开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开始试点到现在已走过了八年历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发展迅速,农民的医疗健康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可能无法实现中央制定此政策的根本目标。与此同时,中国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在加大农付保险市场的开发和拓展规模,特别是在2008年,保监会号召各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并在全国进行试点。其实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依始,在基金管理方面就有与商业保险合作的讨论,也有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尝试,但效果却差强人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否与商业保险合作,以什么模式合作能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同时推动商业保险农村业务发展,达到“双赢”结果,这是本文主要研究的。本论文共有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的背景、目的、研究方法、主要理论工具及研究思路。第二部分研究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商业保险农村市场。第三部分讨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应用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理论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商业保险合作管理基金的模式是否能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选模式,并按吉林省通化市二道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设计案例,对该模式进行评价。从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问题的角度出发,我认为目前存在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不同收入农民对医疗和补偿需求不同的问题能够通过此模式的合作可以得到解决。对于是否能保证减小新农合基金透支风险,保证基金充足率以及商业保险公司是否亏损,要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多年的数据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精算基础上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结论,点明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