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目前拥有庞大的体育场馆资源。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世界综合性体育赛事在中国举办,促使了一批高规格的大型体育场馆的建成。然而,大型体育场馆的赛后利用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这在体育产业刚刚起步的中国,问题显得尤为严峻。 体育场馆冠名权是指体育场馆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将体育场馆的命名权予以转让,从而给转让双方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商业机会的权利。体育场馆冠名权是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体育场馆冠名权是缓解体育场馆资金短缺、运营管理困难、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的途径之一。资产评估是资产交易的前提,体育场馆冠名权的价值评估是体育场馆冠名权交易的前提。目前体育场馆冠名权的价值评估尚无成熟系统的理论研究,作为有效进行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评估基础的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也有待构建。 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咨询法、层次分析法、统计处理法、逻辑分析法,得出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主要是由体育场馆命名权和体育场馆冠名权效应决定,要评估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要充分分析考虑影响体育场馆冠名权效应的因素以及充分考虑冠名回报和服务;结合姜楠先生的无形资产四大影响因素理论,得出影响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的三大因素:体育场馆自身因素、冠名回报条件和外部环境。通过专家们给影响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的指标打分,笔者对所有指标进行了分析与筛选,最终构建出由3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构成的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得出了每个指标的权重,其中权重排前五位的指标是场馆的媒体曝光情况、所拥有大型赛事和文艺表演等活动情况、冠名回报措施及创新程度、场馆所在城市的综合影响力以及场馆周边设施完善情况。结合本研究中的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和市场法可以对体育场馆冠名权价值进行评估实操,为体育场馆冠名权交易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