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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除了老子思想的本体概念外,还指自然法则。老子的本体之“道”,是在充分体悟自然万物规律的总特征基础上创立的,因此本体“道”是根植于自然法则的“道”。其中规律又是自然法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识规律的“道”就是理解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出发点。然而自然之“道”表面上只指宇宙之自然规律。它们是自在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人类认识了这些规律,也就是把握万事万物永恒的原则和方法。但是一旦有人的参与,必然会有目的指向,同时万物也只有在人的观照之中才有了意义和价值。人类社会出现以后,宇宙万物就被人类的人为作用加工了,而自在的运行规律也受到人为力量的牵引,只不过合理的人为是顺应自然法则的人力作用。具体即是人类体得规律之“道”后,需自觉持有“道”的意识,在行为之中自觉贯穿“道”的准则。人类参与的“自然”应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老子之“道”的哲学思想就是人类反复体道和反复实践的活的理论。在本文中,笔者希望借用老子“道”来指导现代教育。现代社会不遵循规律,反自然的人为现象普遍存在。特别表现为现代技术的应用对“真知”的遮蔽性,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迫纳入到了现代技术的领域内,人也被物化了。但是对其处境,我们不能束手待毙,而应积极地进行补救。这一责任的承担者落到了现代教育的身上。因为虽然社会主流意识也作用于教育参与者,但是教育中形成的反思意识可以反作用于社会。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应当承担起提升全民素质的重任,社会的盲目追潮需要一个时代教育来匡正。尤其是对未成年之教育更能发挥大的作用。因为未成年的心灵具有很大的可塑造空间。在本文中,笔者只是试图通过阐释老子思想的现代意义,努力确定合适的教育内涵,营造“无为而无不为”的现代教育环境。在宽松的教育环境之中唤醒自觉的求知欲和居于万物之下的态度,求得个体意识的回归。而这里有意识的积极培养作为人为措施要特别注意顺应自然之道,合乎自然之道,努力做到“不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