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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向前推进,我国步入矛盾纷繁复杂的社会转型期。这一现状使政府部门面临着管理危机,尤其是承担主要社会管理工作的公安部门,其更是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人口流动性增大,不便于社会管理;(2)利益主体多元化,各阶层矛盾激增,致使群体性事件频发;(3)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犯罪呈现越来越隐秘的特点等。与此同时,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对基层公安工作和科学技术认识不够,并且警务人员素质相对不高,不能很好的掌握现代化的设备,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由上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所具备的社会管理职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显然是不相匹配的。鉴于此,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上述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忧,笔者以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的实践为例,在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在对流动性人口的社会管理上的工作不到位且管理掌控观念居于主导地位,没有树立服务的观念;2、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公安机关疲于应付,甚至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使矛盾进一步升级,状况进一步恶化,激起民众反政府的情绪;3、对重点人群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不够,多是仓惶布置警力,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4、“大公安”的观念具有极强的影响力,忽视了其本职工作和工作重心一治安管理。)和制约其创新的主客观原因。在对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从理论的角度探析公安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路径选择。笔者认为公安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主要包括如下三个大的方面:(1)更新社会管理理念,运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理念进行社会管理;(2)加大科学技术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投入,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向导,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3)转变社会管理方式,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