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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人存在和发展的现实物质基础,而人又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作为保障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权益最有力手段的法律所必然肩负的任务。刑事法律具有保护法益的重要性、保障效果的显著性和保护手段的严厉性等特点,对于惩戒涉及我国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疗犯罪也理应显示出其应有的作用,规范医疗这一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法学和医学分属不同专业领域。医学本身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人体疾病的多变性、医疗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给刑法学者认识医学领域的医疗犯罪带来了极大困难。而不断涌现出的医疗新技术、新疗法又将这一困难进一步加大。为解决这个问题,笔者立足于医疗行为对医疗犯罪进行研究。本文近四万字,除绪论和结语外,分为三个大部分进行展开。第一部分,对医疗类犯罪成立的基础——医疗行为,从刑法学的角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论述了医疗行为刑法规范的意义,并借助比较研究和归纳推理的方法对医疗行为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在对医疗类犯罪的行为基础建立之后,对医疗犯罪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从内涵和外延的角度分别对医疗犯罪的认定进行了认定。归纳了医疗犯罪不同于一般犯罪的特点,以有利于更好地认定医疗犯罪。并着重阐述了医疗犯罪侵害的患者权利问题,勾勒出了医疗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明确了刑法对医疗行为加以刑法规范所保护的利益。第三部分,针对高科技医疗犯罪出现时间短、认识不全面而又危害巨大的现状,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医学人体实验、器官移植和安乐死三种新兴而又极具犯罪可能性的医疗行为进行剖析。对可能引发的相关犯罪进行了分析,对国内外立法对其的规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本文立足于医疗行为研讨医疗中存在的医疗犯罪问题,力图以刑事法律为保障患者权益、和谐医患关系尽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