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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育人这个核心,因此,高等院校不仅是社会文明的先导、科研发现、技术发明的基地,更是源源不断地为日益发展的社会输送各级各类人才的摇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育人目标主要是德智体美四位一体的结构。缺乏“劳”的要素,尽管在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有学者提出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育人目标结构,但是也往往局限在狭义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观念的范畴,用以说明和解释大学生在校期间蔑视劳动、忽视劳动的观念和行为,没有揭示广义的劳动意识和劳动观念,即在高等院校系统与社会系统相互作用中,把德智体美定义为育人的内在规定性;“劳”则是体现社会系统对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客观需要,也就是适应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合格的劳动者。因此“劳”是社会需求转换到高等院校育人目标的外在规定性。所以,德智体美劳”五位一体”的高等院校育人目标的结构,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德智体美劳中的“劳”既是劳动观点也是劳动观念,前者是相对于好逸恶劳而言的,后者则是相对时代发展产生的对劳动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劳动观。历史上的劳动观,经历了古代以“贬斥劳动”为特征的劳役观,近代以产业工人为特征的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观,现代以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作为保证社会运行的角色为特征的职业劳动观。在高等院校中大学生应当确立现代的职业劳动观,认识到德智体美从根本上源于劳动并随着劳动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地发展,是建立在劳动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的自我身心和谐的表现。因此,劳动对德智体美具有先在性地位和决定性作用。德智体美劳中的“劳”,要求确立现代劳动意识:(1)劳动是在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一种存在方式。具有物质规定性、社会规定性和生态规定性。(2)劳动有职业劳动和非职业劳动,职业劳动有职业技术规范和伦理规范;有酬劳动和无酬的义务劳动,体现不同的社会劳动方式。(3)劳动有适度劳动和过度劳动,健康劳动的标志是身-心生态稳态。(4)确立健康的劳动价值观、权利观和利益观,是实现大学生德智体美健康全面发展的基础和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