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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城市街道办事处在我国行政体制架构中,虽然只是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构在运作,但它也是最直接、最广泛地接触广大人民群众的基层单位,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开展社会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当前,随着珠海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中一系列新变化使作为珠海主城区的基层管理组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社会管理职责任务越来越重,提出珠海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加强社会管理职能研究具有现实意义。近年来,珠海在整体谋划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方面作出了很多积极探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将处于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逐步转化的过渡期,应着力首先发展成为“强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模式。本文结合国内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新趋势、新要求,结合珠海当前的工作实践以及城市特点,结合城市街道办事处自身的职能和特点,通过阅读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分析了珠海城市街道办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作用、存在问题,并参加了珠海市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工作相关调研组赴香港、澳门等地调研学习,提出了珠海城市街道办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对策建议,明确提出珠海城市街道办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在重点领域、重要职能上加强调整充实,又要大力推进居民自治、社会组织发展以及社工队伍建设,加快形成多元的社会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