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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并值得探讨的问题就是法律意识,而法律意识也是表明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标志。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的各种现象的感知、情绪和意志的总和,是人们对于各种社会现象,包括生产与生活以及由此发生的各种社会交往现象,从法律的角度感觉、认知、评价并且用以支配行为方式的意识,是人们将自己置身于法律世界、法律生活和法律秩序中的自觉性的规范。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也有了质的飞越和完善,社会在不断的前进着,所以说不管是在经济方面还是在法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让世界瞩目,但还需要我们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而新疆作为我国西北部的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在改革开放以前新疆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很低,生活在新疆的少数民族都沿袭着自己的民族习惯法和宗教法,对我国的法律了解是少之又少,法律意识极其低下;但改革开放了以后,新疆的经济发展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发展迅速,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各民族人民的文化水平也不断提高,随之在法律意识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区域限制,新疆的发展及其不平衡,北疆地区和南疆地区,各地区的城市和县镇都在经济的发展上发生了极大的不同,两极分化明显的提高,经济发展好的地区因为生活水平好,人民的文化素质就高,在法律意识方面就比较高,会很好的采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可在经济发展不好的地方,各种生活的困苦,生活在这里的少数民族不能很好的接受教育,文化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也非常低下,甚至是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因此,笔者写这个论文的基本思路就想通过对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和哈密城镇不同经济环境下维吾尔族人的法律意识调查为参考点,来对整个新疆不同经济环境下的维吾尔族人民法律意识的情况来做个分析。笔者自己简单的调查和论述来说明,经济发展好的中心城市的维吾尔族市民和经济落后县镇的维吾尔族人法律意识到底如何。通过调查笔者发现,目前由于新疆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法治建设的步伐也有所不同,经济发展好的地方,维吾尔族人的法律意识就比较高;而经济发展缓慢的地方,维吾尔族人的法律意识就低下,甚至没什么法律意识。新疆的法治建设还需要更加努力的推行和加大力度的宣传,新疆法治道路的建设和完善还是任重道远的。最后笔者提出了如何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提出了几点尝试性的建议,还是希望新疆经济发展今早能够缩小各地之间的差距,让我们这些在新疆过日子的人的生活越来越好,让下达到新疆的可用的法律切实的让这里生活的各个民族都知道它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