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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是当前农村治理的基本制度。相对来说,学界的研究倾向于从宏观国家与社会的分立视角出发,认为只要国家退出乡村社会,由村庄内部进行自治就能够顺利实践民主,忽略了社会分化的不平衡带来的自治的不平衡。本文以一个浙北村庄为例,探讨社会分化条件下基层民主运作的实践,并由此反思基层民主建设的合理途径。 研究表明,村庄内部的社会分化处于不均衡状态,具体表现在纵向上阶层分化呈现出两端的阶层差距大、中间阶层薄弱的两级分化形态,横向上多元关系被单一的经济关系切割,各个阶层之间形成起区隔化的圈层关系。由此,社会分化为两个区隔化的阶层,一是以资本经营为主的上层,二是以打工阶层为主的中下层,两者力量悬殊,内部缺乏横向的关联机制。这对基层民主的实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以选举为核心的自治制度,上层将社会层面的优势转化为政治优势以夺取村庄权力,中下层则在这一过程中失去了基本权利。与此同时,乡镇政府与上层结成利益共同体,基层党组织则在后者的入侵下被改变性质,造成国家权力渗入村庄失败。由此,经济精英通过村民自治制度与对国家的抵制,维持了村庄内部的自治场域,并形成了以优势阶层压制弱势阶层为特征的权威性自治。村民自治以与通常所设想的不同方式开辟了自己的道路,走向了民主的悖论。 由此可见,国家力量的后退与村庄内部的自治并不能带来民主。在社会不均衡分化下,社会自身很难化解分化造成的巨大张力。完全自治可能使社会陷入无序化竞争,优势阶层对弱势阶层造成压迫,危及到基层民主建设,形成民主的悖论。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需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介入到基层民主的建设中,通过规范基层民主制度,协调社会力量,培育弱势群体的民主参与能力等途径提高社会的整合、自治能力,推进基层民主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