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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格局演化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异常行为会进行“刨根问底”式的监管,若可能出现违法违规情况,证券交易所会立刻发送问询函、关注函等督促上市公司尽快履行信息披露相关义务。2014年,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陆续公开了对上市公司的问询函,包括定期报告问询函、并购重组类问询函和关注函等,重点关注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规范运作、权益变动等情况,要求上市公司就问询函中关注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差错更正或补充披露,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在证券交易所目前的监管机制下,会计师事务所不仅需要对所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数据、并购重组等寻常问询事项进行回复,监管层还会提前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注函,提醒其注重年报审计工作质量,甚至对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前执业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向个别签字注册会计师直接下发监管函。在强监管与高自律的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执行更有效的审计程序以提高审计质量,满足日益严苛的监管要求。沪深交易所出具的年报问询函涉及更多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内容,本文统计分析了2015年~201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公开的年报问询函及公司回函的各种特征,结合我国审计质量目前存在的众多缺陷,研究了年报问询函机制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产生的各种影响。研究发现,我国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年报问询函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且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问询的概率远远小于我国内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被问询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要高于市场平均值,且费用增速逐年增大。根据被问询的事项,可以为会计师事务所未来审计工作提示方向。本文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经过深交所年报问询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在追加更广泛有效的审计程序后消除了原有的无法表示意见影响、,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新审计报告这一事件为案例,分析了天职国际在首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对比了两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质量变动情况,并证明了年报问询函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产生正向的影响。因此,在监管愈发严格的趋势下,单纯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已经不能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豁免书,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商誉减值、并购重组、关联方交易等高风险事项进行需要更多的关注。最终,本文研究结论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交易所的严加监管下,也会更为勤勉尽责,谨慎对待签字责任,从而提升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