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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农村大病医疗保障制度(RCIMCS)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大病统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以及大病补充保险等形式的统称,是指专为农民大病所设的一系列医疗保障制度。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国家推行了多种形式的RCIMCS,自03年至今,制度设立已有十个年头,RCIMCS体系初步成形。但是发展中的RCIMCS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第一,虽然新农合参合率、覆盖率高,但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大病医疗救助保障面很窄,不足以作为新农合制度的有力补充。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密度在农村几乎是零,更未发挥商业保险的应有作用。第二,政府在农村大病医疗保障制度中全权负责,未有效发挥市场功能。第三,农村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分由多个部门管理且与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保不衔接,违背城乡医保统筹发展的初衷。为完善制度,本文提出政府应不应当介入、政府正扮演何种角色、政府应当扮演何种角色三个问题,通过理论探索、实地调查、回归分析等方法对问题一一解答。针对政府应不应当介入的问题,由于RCIMCS自身因素、市场因素、医疗保险机构因素和政府责任因素影响,政府应当介入,研究各国先进经验后也可以发现,各国政府都不同程度介入这个领域。针对政府正扮演何种角色的问题,对浙江省开化县何田乡共13村330户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了RCIMCS存在的问题。针对政府应当扮演何种角色的问题,面板数据回归分析发现只有政府关注新农合投入量、资金使用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资金补偿的及时性等变量,才能保证农民利益得到实现。为进行准确政府定位的探索,各地都进行过一些成功的尝试,分为政府主导型和政府补充型两类,但政府主导型依赖特定的地域优势,政府补充型更适合于我国国情。最后,本文认为政府应整合各种RCIMCS为一个整体;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实现管办分离;政府重点做好制度设计、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使RCIMCS更好地普惠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