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平台型网络市场已经成为当前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其焦点在于如何通过有效的方式构建平台运行的良好生态。目前平台型网络市场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平台运营主体自主性管理引发的市场“失灵”,呈现出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少数企业占据过半的市场份额,作为平台型网络市场“规则的制定者”的平台运营主体,其“理性人”的身份会使平台运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等问题。与此对应的是平台入驻商家的话语权弱,双方不对等的关系造成的不公平环境,导致平台双方纠纷不断,而解决“失灵”现象的方法之一便是引入“中立第三方”管理市场。政府是维护公平、构建和谐市场环境的主要力量,但与线下市场不同,平台型网络市场是一种基于高科技网络技术的知识型市场结构,互联网也是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过于严苛的管理手段会影响市场的创新性,但是过分宽松的网络市场环境又会造成平台运营主体和商家之间的纠纷无法解决,因此,政府管理力度的“宽”与“窄”成为解决平台型网络市场秩序混乱现象的瓶颈。与政府同样重要,公众作为影响政府声誉的主体,同时又是平台型网络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评价对于政府决策和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实验方法立足平台型网络市场的生态环境,观察公众的评价对于政府的管理决策是否有影响,为政府管理力度的“宽”“窄”提供意见,并在此情境下解决平台网络运营商与入驻商家之间的关系,为构建良好的互联网平台商业生态提供对策建议。利用独裁者博弈、Fehr的公共物品博弈和Nichola J.Raihani、RedouanBshary的四方博弈构建研究模型,用三个实验对政府的决策以及公众评价的影响进行详细的研究。首先,通过构建“平台运营主体-平台入驻商家”的独裁者博弈的实验,政府与平台双方无利益关系,政府在看到独裁者分配不公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惩罚独裁者、帮助接受者和不作为。实验二在实验一的基础上,更改条件,政府与平台双方之间有利益关系。实验一和实验二形成对比关系,观察政府的管理决策是否受利益关系的影响。实验结果为当政府与平台双方没有利益关系时,政府愿意使用惩罚的手法去维持市场的公平,但有利益关系后,政府更倾向于用帮助的手法。最后,加入公众对政府的决策行为进行奖惩(评价),通过对比实验三和实验二的结果得出,相比于没有公众的情况下,当政府得知自己的决策行为会被第四方公众得知并会受到公众的奖惩时,政府更愿意有所作为,无论是惩罚平台运营主体还是帮助平台入驻商家,政府都希望自己的行为能受到公众的认可,从公众处得到奖励而非惩罚。而从实验三中可以看出公众对于政府决策的偏好,结果显示当平台型网络市场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公众是希望看到政府有所作为的,当政府为维持市场秩序付出的越多,公众越倾向于赞赏政府行为。政府、平台营运主体、平台入驻商家、公众是平台型网络市场“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方协同发展才能创造出生机勃勃的市场环境,政府作为“中立第三方”要权衡利益关系,重视公众意见,注重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及时调整管理手段,而公众作为“生态圈”发展的支撑力量,应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管理行动中来,帮助政府做出更好的决策,促进平台型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