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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应链管理中,对整条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有效管理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如何促使供应链整体效益的提升,实现利润共享、风险共担,这已成为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契约理论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供应链协调的方法正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短生命周期产品供应链,采用契约理论分析的方法,系统地研究该类供应链的协调问题,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在信息对称下,针对单一回购契约下供应链各成员利益改善程度不均衡的状况,将回购契约与收入/损失共享联合契约结合起来应用于短生命周期产品供应链的协调,构建了一个回购-收入/损失共享联合契约模型来协调供应链,分析表明该契约可以实现供应链的系统协调及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双赢,且在分配协调收益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其次,针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问题,通过信息甄别并建立契约菜单来协调供应链。在信息不对称下,零售商的成本为私人信息,而供应商对此只有先验知识。在委托代理框架下,供应商针对零售商的成本分别设计了相应的契约。该契约具有直接显示功能,即当零售商只有根据自己的真实类型选择契约时,才能获得最大收益。与信息的对称情况相比,由于供应商在信息上处于劣势,供应商将对零售商私有成本信息的不可观测性付出代价,导致利润降低。
最后,针对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协调供应链。在由不同风险偏好的单个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中,零售商通过自己的促销努力来影响产品的销售量,努力水平是零售商私有信息,供应商通过收益共享契约激励零售商提高努力水平。研究表明:如果双方均是风险中性的,供应商可以使零售商付出其帕累托最优努力水平:当零售商或者供应商不全是风险中性的时候,供应链系统无法达到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