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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精神病末治疗时间(DUP)与精神症状出现的关系,为明确DUP与精神分裂症五年预后的关系提供依据。 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选择韩国全北大学医院2005年1月~3月期间的32例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患者,研究开始时所有患者均为首发病例,且符合DSM-Ⅳ诊断标准。使用PANSS、Strauss-Carpinter综合功能评价量表、CDSS、自知力自我评价量表和自编《首发精神分裂症经过及结局调查表》收集原始资料。不侵犯人权的原则下得到患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同意后进行随访调查。 结果:1.影响5年结局的主要因素依次为:随访期间的服药情况、家庭社会支持、职业及起病形式(R~2=0.5526)。女性患者在精神病性症状尤其是阳性症状方面改善比男性患者明显;发病后坚持服药对症状改善有帮助(P<0.05)。 2.DUP平均32.10±34.49周,发病年龄越早,DUP越短。DUP越长PANSS一般病理分越高、抑郁持续时间和总住院期间越长、CDSS分值越低(P<0.05)。DUP影响门诊定期治疗状况和药物依从性。 3.自杀行为受工作时间、总住院期间、精神症状、抑郁症状、整体功能的影响。 结论:1.精神分裂症患者的5年结局受生物、心理及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可干预因素起重要作用。 2.DUP越长,首发精神分裂症的5年结局越差,缩短DUP可以改善病程经过及结局。 3.DUP间接影响自杀行为。 4.发病后坚持服药能够帮助改善症状。随访期间职业支持对人际交往和工作学习等方面的社会功能有提高。 5.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仍是改善精神分裂症经过和结局以及预后的最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