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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在资本市场中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现阶段私募股权基金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无论是本土私募股权基金还是海外私募股权基金都活跃在中国的投资市场中,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我国相关的立法及监管仍远远落后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速度与规模,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进一步繁荣和发展,间接地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更快更好的发展。鉴于此,本文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在考虑私募股权基金市场风险的前提下,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上的经验,同时立足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与监管实践,试图解答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制度,进而为立法者提供立法建议,为实践层面的监管者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写作过程中主要采用了比较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首先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概念,特点;接着阐述了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一般原理,包括监管的必要性、原则和目标;随后本文简要阐述了欧美等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并从中得到了一定的启示;继而分析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监管现状后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