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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一直是国家各部门监管的重点,对于建筑市场,规范且成熟的招投标过程是其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然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相关工作并不成熟,更多关注点是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忽视了招投标效果的监管。在阐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运用理论的角度对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发现系列问题的根源源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所以以系统集成和协同管理思想为指导,构建了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信息平台为支撑,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从招投标监管内容涉及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三方面,招投标手段涉及信息平台资源整合和综合监管指标确立两方面论述了监管实施要点,同时对监管体系的运行准则和程序予以说明。其中招投标合法性、合规性的监管即对招标人、投标人资格和招投标活动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监管,招投标效果的监管即通过确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人三大监管主体在招投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实施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管指标来开展监管工作。由于招投标监管指标存在信息的不完整性,所以构造GAHP方法模型对各指标进行评估继而对招投标的效果进行评价,具体步骤有指标权重测度,指标打分值矩阵确定,评估灰类及白化权函数确定,灰色评估权矩阵计算,综合评估效果判定。以北京市某政府投资项目为案例,运用GAHP方法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准备阶段的招标效果进行评估,得出各个层次的综合评估值,拟对未来招投标监管工作起到一定的建议作用。最后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推动集成监管模式实施、整合电子化信息平台三个方面提出相应配套措施,为未来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改进提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