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大陆对于类比法律推理的法理分析,长期以来一直停留在对英美法系的观察和理解中,而在笔者看来,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应用着类比推理的思维,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本文欲概括两大法系国家在法律适用中运用类比推理的共性价值,综述各流派对类比法律推理的批判和辩护,最终分析类比法律推理之“相关相似性”的可靠性来源。本文前沿部分从类比法律推理在法教义学知识图景中的位置出发,介绍了类比法律推理所属的法学方法论背景知识及其广泛应用。第一章介绍了类比法律推理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分析类比法律推理与其他常见法律推理形式和相关法律技术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讲,类比法律推理是通过参照与目标案件相似的另一案件及其解决方法来寻找解决目标案件的方法。类比法律推理具有以下几个典型特征:第一,类比法律推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目标案件,是一种未完全理论化协议形成的有效途径;第二,类比法律推理的关键在于相关相似性;第三,类比法律推理依赖于体系性的法律秩序和理论支撑;第四,类比法律推理体现了同案同判的形式正义,同时依赖于推理者对于实质正义的理解;第五,类比法律推理强调对先例或立法的尊重和服从。第二章从正面为类比法律推理进行辩护,重点对其基本价值进行分析。虽然类比法律推理具有不可避免的逻辑缺陷,但其却广泛应用于各个法系国家,这正是因为其具有其他法律推理形式所不可替代的法律价值。具体来讲:第一,类比法律推理是追求平等正义的体现;第二,类比法律推理是司法审判的必然性要求;第三,类比法律推理是法官造法的方法和限制;第四,类比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中类型化思维的客观描述。第三章针对各法学派对于类比法律推理的批判进行辩护。具体有:对类比法律推理逻辑性缺陷的批判和辩护,主要介绍了斯哥特·布鲁尔(Scott Brewer)和魏因勒卜(Lloyd L.Weinreb)的论战;对类比法律推理独立性的批判和辩护,主要介绍了凯斯? R.孙斯坦(Cass R. Sunstein),和尼尔?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的观点;法律实用主义对类比法律推理的批判与笔者的辩护,主要介绍了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的观点;最后,介绍了法律现实主义者对类比法律推理的批判与笔者的辩护。第四章重点论述了类比法律推理的关键—相关相似性的判断标准。从理论上来讲,介绍了各种观点对相关相似性的解读,笔者站在实证主义的立场,认为首先“相关相似性”的判断存在于法律经验中,其次法律经验来自对法律体系性的认知,最后法律体系的构建依赖于法律理念的指导。在对类比法律推理相关相似性进行判断的同时,笔者还对其进行了反思以求保证类比法律推理结果的合法律规范性。第五章结论部分介绍了类比法律推理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中的重大意义。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国的实在法应努力朝向韦伯所谓的“形式理性法”方向发展,而类比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实现这一理想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