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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性,有人说是人与生俱来的性质,有人说是一种客观属性,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利己性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过去对利己的讨论多侧重于利己性的不利方面,本文强调要辩证地看待利己性,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带来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塑造了人的权利观念,建构了人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异己化(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自私的行为模式,社会整合的解构,道德的堕落等等负面的后果。文章首先讨论利己性与利己主义,接着揭示资本主义制度安排的历史基础,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基础在于“经济人”的确立,无“经济人”,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无活力。“经济人”,侧重强调的是理性的经济人。许多学者认为,为了满足个人的私利,个人可以从事一切他能想到的活动,每个人从事工作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回报。然后,从制度层面为利己性的存在寻找合理依据。在亚当·斯密的观点中,每个人由于天生和后天的差异,才能的差距也很大,不同的才能,人类在生活中需要与其他人进行物质交换,因而造成了不同的分工。各种生产力的最大改善,起因于分工。有分工,才有货币。因为,有了分工,必有交换;有了交换,就要货币,自然进展到交换的条件;那就是价值论及价格论。文章以马克思主义中的经济学和哲学观点为理论基础,考虑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和宗教背景密不可分,理清资本主义社会形成的基础,着眼于现代社会,从人的利己性出发,来探讨现代社会的制度安排,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现代制度安排派生了利己性,反过来利己性又强化现代制度安排,这是文章的重中之重。联系现实,考虑到我国现阶段还要发展市场经济,建构市民社会,就不得不忍受利己性的困扰,同时又要发挥历史主动性,最大限度地限制利己性的负面后果和效应。在最后,文章要对利己性进行一个扬弃:既要看到利己性有利的一面,更不能忽视的是利己性对社会建设不利的一面,一方面承认它的历史必然性、历史合理性,另一方面,我们又要承认利己性的历史暂时性和被超越的历史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