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基本和核心的权利,一直以来,著作权人对于其作品的利用几乎都是建立在对复制权的控制之上的。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传统的复制权理论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中无处不在的“临时复制”现象因其区别于传统复制行为的特殊性而成为学界讨论的焦点。在网络环境中,究竟应如何界定临时复制问题呢?国际社会早已不满足于理论上的浅尝辄止,而纷纷展开行动,试图以立法和判例的形式为“临时复制”问题“正名”。国际组织以及发达国家十余年的探索已经取得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初步成果,即形成了国际上相对一致的倾向性做法。就此看来,将“临时复制”纳入著作权人的复制权范围,同时对该复制权加以必要限制的立法模式已成国际立法的主要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学界尚未对临时复制的法律定位做出最终论断,这造成了现行立法中“临时复制”板块的缺失。要知道,这绝不是长久之计,我国法律最终还是无法回避这一问题。本文从“临时复制”的产生及其与传统复制的关系出发,结合对比分析国际组织与各主要国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以期找到国际社会在此问题上的普遍态度和立法趋势,从而为我国未来立法提出可行的建议:即对于网络中作品的临时复制行为,著作权法应予以规制和明确,同时,为了平衡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又应当在合理使用制度中对广义复制权加以限制。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阐述了网络中临时复制的产生及其主要表现,解释了其与传统复制行为的联系与区别。第二章列举了国际上关于临时复制的立法态度和司法实践,比较分析了欧盟、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加拿大等国的立法情况及其趋势。第三章介绍了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目前学术界在“临时复制”问题上的争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未来立法规制“临时复制”问题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