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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是医院管理的基础,是人力资源得到合理发展、保证目标实现和医院建设和发展的一项极其重要内容。我国公立医院一直沿用的编制标准是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30多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人口数量和科学技术发展,医疗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该标准已经不能满足各级医院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提高效率的需要,医生、护士、工勤人员、医技人员配置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非常突出,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医院编制标准进行重新制定。本文着重研究和探索了法人治理结构下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以及在法人治理结构下如何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创新新机制,对解决医院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医患关系紧张,提高服务水平和促进医院总体发展等具有重要而深远意义。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分析比较、德尔菲法和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等方法,结合各级医院人员配置的案例,全面阐述了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和管理问题。首先对我国各省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以“人床比法”、“工作量法”和“综合法”确定机构编制的方法进行全面比较分析;国外公立医院编制标准和人员配置情况研究分析;通过德尔菲法、一元线性回归模型测算,提出了各级医院人员与床位的机构编制比例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核定办法,即床位达到一定基准数后,只按比例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不增加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机构编制部门只核定编制总数和各类人员编制上限数,医院在编制总数范围内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和各类人员编制数,行政部门只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这种创新方法和管理模式的意义:一是弥补了1978年编制标准偏低的状况;二是缓解了专业技术人员紧张的局面;三是保证各级医院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保障医院的健康快速发展,充分体现医院公益属性,有效地推进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四是不断提高医院科学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优质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