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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虽然国际、国内的政治和社会动荡不安,但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却发展迅速: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同步发展,很多高校在当时国际上都享有很大声誉;文化繁荣、思想活跃、大师辈出,留下了深远影响。可以说,民国高等教育在中国教育现代化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我们不能不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在如此恶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下,高等教育还能得到如此大力发展,取得丰硕的成果?探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对我们理解教育的规律应该大有裨益,同时能为今天的教育改革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教育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中华民国成立后,政府即对高等教育给予了相当的重视,1912年教育部颁布《大学令》来规范和管理高等教育,并在财政上予以较大支持。但外部因素往往只决定高等教育所能达到的高度极限,而内部因素才最终决定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高度;甚至在外部要素非常不利(如抗战时期)的情况下,良好的内部因素作用下依然能取得较大的成果。今天的高等教育,在政府重视程度和财政支持力度上都远非民国时期可比拟,但高等教育的成果却不尽如人意,研究高等教育的内部因素和规律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管理制度、考试制度和人才选拔制度都有了相当的研究,成果丰富,而对于与教师相关制度的研究则相对较少。中国教育法令在1914年明确把大学教师分为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两类,其中兼任教师比专任教师在校工作时间少,只从事部分时间的工作。民国初期,大学聘请兼任教师以及专任教师兼任他职十分盛行。但这种状况在2O世纪2O年代受到美国来华教育家杜威先生的批评,3O年代遭到来自欧洲的国际教育联盟考察团的指责;此后,中国政府、学界和高等教育机构逐渐加大限制兼任教师的力度。盛行说明必然有其现实需求,而批评和职责说明有其固有缺点。本文将从兼职教师的状况分析出发,通过展现民国大学教师兼课的内容,兼课人员的比例,兼课的效果,以及社会对兼课行为的评价等史料,探索教师兼课发生的原因、发展的历程、及产生的影响,为当今高等教育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