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工伤认定法律制度业已初具雏形。但工伤认定争议日益增多,工伤认定程序仍不完善,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往往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现有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模式又弊端突出,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有的工伤认定法律程序加以梳理。文章就工伤认定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力求更公正快捷、更为简易有效、更加高效正确地解决工伤认定纠纷,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企业的良性运作。笔者试图以实证的角度,从行政法和劳动法结合的交汇点出发,探寻现有工伤认定制度面临困境的出路。鉴于此,文章分析总结了现行工伤认定程序规定及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法理和实证角度剖析了其诸多弊端,提出了完善工伤认定程序的基本思路和具体路径,使工伤认定程序彰显公平公正、高效便民、保护弱者、以人为本的理念。 文章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伤认定概述。此部分引入工伤及工伤保险的概念,重点分析了工伤认定的概念、性质及特点,为后面的深入论述作理论铺垫;第二部分是工伤认定程序现行规定。该部分结合《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章,着重阐述现行工伤认定主体、认定程序及相关救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是工伤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即工伤认定权归属错位,认定程序繁琐、混乱,申请期限、举证责任设置不合理等;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工伤认定程序的建议。提出重构工伤认定程序的基本思路,即在社会法理念的指引下,简化和整合工伤认定程序,彰显维护公正、突出效率、成本合理、统一权威的法治价值理念。在此基础上,提出重构工伤认定程序的具体路径。首先,应考虑赋予法院终局的工伤认定权,根本上避免司法权与行政权在工伤认定结论上出现“僵局”;其次,应构建便民高效的工伤认定及争议处理程序,为此,建议取消工伤认定纠纷的复议前置程序,将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认定合并处理,尝试工伤认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再次,通过合理修改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完善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统一工伤认定实体标准等系列措施,优化工伤认定及其争议处理程序;最后,另辟蹊径提出两个颠覆性设想,即提高工伤认定机构的社会化程度,引入工伤认定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从而根本上避免或“绕过”行政诉讼,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高程序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