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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责任是工程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的话题,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伦理问题。在文章中,我们主要关注工程主体的伦理责任问题。关于此话题,一直以来争论不断。有人认为,工程的伦理责任问题是指工程师的问题,把工程师等同于工程主体;也有人认为工程共同体就是工程主体。对于这两种观点,我们该如何来评判?在我们看来,要对此做出回答,我们必须要弄清楚工程主体是如何界定的,工程主体的伦理责任是如何产生的?在履行责任时会遇到哪些伦理困境?通过对工程主体进行词源学的考察,我们知道:工程主体属于工程社会学的一个子群体,它的主要功能是将天然存在物变为人工物,它的特点是具有集体性和社会性。同时该主体是由有结构的、多角色的人组成,主要包括工程投资主体、工程决策主体、工程共同体(包括工程师、管理者、技术师、工人等)等利益相关者,在某种程度上固然说明了工程中存在广泛的社会维度。那么,伦理责任为什么会发生呢?通过考察,我们发现这与工程主体在具体的工程实践操作活动有关。工程实践活动具体包括决策行动、设计行动、实施操作行动和评价行动等几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中,相关的工程主体除了考虑自身的利益还要考虑到人类的整体利益。但有时这两者之间是相互冲突的,例如工程决策主体在进行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到经济效益,还要考虑到对人类社会、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甚至有时为了公众利益和减少对自然的危害,要求决策主体要让渡自身的利益,还可能要牺牲自身的利益。这时伦理责任就产生了,与之相应的困境也会随之产生。不仅是在决策行为上会遇到伦理责任,在其他阶段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最明显的就是在实施操作阶段,工程师身负的双重使命,一方面要求他们对雇主负责,另一方面要求他们把公众的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这就造成了工程师的两难。对于此,我们必须了解各个主体的伦理责任内容以及他们履行伦理责任时遇到的困境,通过对他们伦理困境的考察,提出他们走出困境的可能性出路。为此,我们提出了几点这样建议:健全现有的经济机制、法律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工程决策伦理机制;建立专业伦理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的舆论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工程伦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