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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标准在诉讼法以及证据法中都是相当重要的制度,同时也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问题,可以说处于诉讼程序中证据制度的核心地位。此次刑诉法修改,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我国证明标准中来,体现出立法者借鉴英美法系先进制度的开放心态。但“排除合理怀疑”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法律术语,其引入必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探讨。文章导言部分以“薄熙来案”庭审的成功引出关于证明标准修法问题的探讨,并就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陈述了文章的着眼点、目的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为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标准的修缮评析,本章主要对本次刑事诉讼法对证明标准的修缮情况进行了简介和评述,首先对条文进行了对比,对字面的直观变化做出比较;其次对条文背后所反映的立法进步进行了深刻剖析,意在阐明其程序进步价值。第二章如何理解“排除合理怀疑”,本章主要是对“排除合理怀疑”内涵的分析,首先对英美法系国家的不同观点和做法进行了介绍,主要是对西方法制背景下“排除合理怀疑”的发展沿革和历史背景的说明;其次,将其与我国法制环境现状相对比,在明确差异的基础上对我国引入的“合理怀疑”的内涵进行更准确地理解。第三章为我国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本章主要是运用了案例分析的实证研究法,通过选取涵盖不同要素的案件,比如什么是“合理怀疑”,心证的不同阶段中如何“排除合理怀疑”,通过层次性地对“排除合理怀疑”进行更为直观地分析和应用,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法官给予示范。第四章为基于实证困境的相关制度完善,本章主要是从控诉方、辩护方、审判人员三方的角度,对目前所反映出来的标准适用障碍进行梳理,并针对这些障碍提出了一些有助于破除障碍的相关制度环境完善,主要从法律制度和法制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保障引入后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有一个更良好的发展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