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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评价”一词首次在语文课程标准中使用。本文从对评价和教育评价的再认识出发,结合课程改革的背景,提出了基于课程标准的写作评价研究。目前我国教育界对于写作评价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但是在认识程度上和实际操作上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立足于中美两国的语文课程标准,结合作文评分标准和评价实施案例,对两国的写作评价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的写作评价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有所启示和借鉴。
在写作评价理念方面,中美两国对于写作的基本认识一致,但评价思路有所不同。两国均重视评价的教育功能,重视对写作主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不同之处在于,美国注重对读者和写作目的两要素的评价,我国的写作评价对此有所忽视;美国重视对写作材料选择、整合、使用能力的评价,我国重视对写作材料准备过程的评价。
在写作评价内容方面,中美两国对于写作评价内容的基本关注点是相同的,但在对命题的反馈方面评价要求不同;两国的评价内容均包括创新和真实性写作,但对创新和真实性写作的内涵理解不同;我国对写作数量进行了规定,但美国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在写作评价实施方面,中美两国都采取以鼓励为主的评价策略,提倡评价方式和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同之处在于,美国的写作评价实施侧重学生的内省和发现,我国则侧重教师的干预和指导;美国的写作评价实施注重过程的生成价值,我国则注重结果的终端呈现。
总之,中美两国的写作评价表现出一种相互靠拢的发展态势和特点,但由于两国不同的国情和历史背景,在策略的采取上有着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显示出我国写作评价存在的不足,为我国写作评价的改进提供了经验。课程标准是课程改革的起点和核心,高质量的写作课程标准对写作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