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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历史车轮的翻滚并没有让其淡出学界的视野,不同的历史时期及社会背景赋予其不同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变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成为人们不断追寻教育公平历程中一个新的话题。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改善民生进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自然地理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仍有较大难度。而县域作为较小的行政区划,其内部自然地理环境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为相似,同时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使县域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教育规划区,这使得首先在县域内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必然选择。然而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面临着现实困境,从表现形式来看,县域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着城乡、校际以及群体之间的非均衡发展;从具体内容来看,县域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教育经费、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及师资等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和教育结果的非均衡发展等问题。面对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困境有必要进行反思,什么原因导致县域基础教育的非均衡发展,什么原因制约着当前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政策的执行。教育有问题但不仅仅是教育的问题,教育问题究其根源往往是其背后存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总在与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没有脱离社会而单独存在的教育,教育作为一项特殊的社会活动其发展受现实社会因素的制约。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同样如此,影响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其中社会因素对其发展的制约是最为根本的。社会因素对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影响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和具体的,具体表现在经济发展差异、社会政策差异、文化差异、人口差异及自然地理环境差异五个方面。社会因素的差异影响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学校的办学成本以及个体的教育需要,并进一步影响教育发展的结果导致县域基础教育的非均衡发展。鉴于此,县域基础教育的发展要遵循正义原则,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差异补偿,保障个体的平等受教育权;同时要遵循共生原则,实现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生。在正义原则和共生原则的指导下,探寻教育的特色发展与内涵发展之路是推进县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