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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是随着人类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益凸显出来的全球重要问题之一,当生存环境不断恶化,极端气候开始威胁人类生存,各国政府逐渐在治理和改善全球环境问题上达成了共识。由于环境问题无法通过市场规律自我调节,经济主体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的自觉性也不高,作为受托责任方的政府部门有责任开展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经常出现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投资长时间无法获得应有效果等种种情况。审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监督部门,开展的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工作可以有效的对政府环境管理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审计,督促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经济、高效的进行。但我国的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起步较晚,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方面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一套体系,所以我国亟需在借鉴国外先进审计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开发和完善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方法。本文将从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基础出发,结合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发展的现状,将因子分析法运用到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中,证明其对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环境资源价值论和环境管理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并据此依次阐述了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的相关的概念。在理论体系的支撑下,本文从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现状出发,深入分析了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指出审计方法的使用不当是制约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发展的主要原因。随后本文从审计方法的研究入手,总结了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现有方法及其局限性,并分析了因子分析法对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适用性。在此基础上,本文选取了15个综合评价指标,利用因子分析法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环境绩效进行评价,以验证因子分析法的可行性,并根据审计结果对其提出相应审计意见。适当的审计方法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资源,使审计结果更加客观科学,对我国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评价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