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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人民群众财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对产权保障和交易安全的要求日益提升,分部门对不动产进行分散登记的弊端日益显现。分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不动产交易安全,影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和有效运行。本文结合北京市朝阳区农村集体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调研朝阳区试点村集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之上,提出对朝阳区农村集体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面临问题的对策,为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提供依据,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权益。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成果如下:(1)分析了京郊农村不动产登记进程及成效。1951年至今北京市共实施了两轮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在不同历史背景之下,随着我国农村宅基地政策变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农村不动产从私人所有,变为农民集体所有。随着我国近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不动产登记法律缺位问题,成为制约区域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大的政策方针,今后将进一步确认农民的不动产物权,赋予农村更多的财产权利。(2)剖析了京郊农村不动产登记困境及根源。北京市最近的一次农村宅基地统一登记工作,是在1993年以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的形式组织实施,至今已时隔23年之久,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宅基地登记审批流程,导致后期农村宅基地物权的变更受到极大限制,本村集体内部成员流转、依法继承、分家析产、离婚财产分配等问题,本应合情、合理、合法的集体不动产变更请求,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流程,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因此而产生的信访、诉讼问题屡见不鲜,也是多年困扰农村地区人民生活的重点问题。(3)提出推动京郊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对策。为了厘清农村不动产权属关系,为今后进一步全面铺开农村村庄地籍调查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将要展开的对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北京市朝阳区选取了相关试点村进行地籍调查摸排,梳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已经突破法律限定的实际问题,将如何处理也是对今后政府执政能力的巨大考验。要平衡农村地区人民的实际需要,注重社会公平,同时也要坚持依法治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