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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被誉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一种完善、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对于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其一,有效的金融监管能够在宏观层面保障金融体系稳定、有效运行,促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其二,在微观层面可以有效促进金融制度、新兴工具创新拓展金融机构业务,同时防范金融风险在行业间积聚,提高金融效率。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对外金融开放度的日益提高,银行、证券、保险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各金融机构都加大了金融产品、业务拓展的力度,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产业融合,业务交叉,如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市;证券公司可以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向商业银行融资;商业银行为保险公司代理部分保险业务,公开销售开放式基金,并与证券公司联合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如银行证券之间的通兑。业务的融合和创新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信息、交易成本,提高内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但不容否认,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金融风险在各行业的交叉传递,增加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脆弱性和波动性。因此建立与金融体系稳定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十分重要,这需要我国渐进性推进、完善金融监管革体制,改变目前分业监管体制格局,提高并加强协调监管能力,最终实现统一监管和职能监管的体制。本文从金融监管的一般理论出发,从历史的角度比较了美国、日本金融监管体系,从中揭示金融监管与金融环境变迁相适应的一般规律,最后分析了中国出现金融行业混业发展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具体、有一定可操作性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方案。本文第一章,首先完整论述了金融监管的概念,指出了保障金融安全、提高金融效率和优化金融结构的具体金融监管目标,并阐述了金融监管的具体内容。随后从“公共利益”论、“特殊利益”论、“多元利益”论、“社会选择”论等对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经济学解释。第二章从历史的角度比较了美国、日本和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变迁。从中揭示出金融监管需要与金融体系的发展相适应,并不断地进行发展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业务分工方式、竞争的激烈程度等等都会在不同的方面影响着金融监管方式、方法的变化。目前随着金融监管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全球金融活动的联动性及风险性增加,各国出现了一定的监管方式趋同。为了应对新出现的问题美、日、英金融监管出现近似的监管手段和相互融合特点,并出现了联合监管、统一监管、开放性监管的趋势。第三章首先结合我国法律规范、实务操作实际,从丰富金融品种,个性化金融产品设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扩大业务范围,降低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收益三方面提出我国会融业混业经营的实际。在此基础上阐述了金融监管与业务创新的联系,提出金融监管制度设计的要求:加强前瞻性,鼓励有效金融创新,建立内、外部兼顾的监管模式。第四章,结合中国实际,首先概括了金融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之后提出了具体的金融监管改革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