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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突破瓶颈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无论是在并购重组整合过剩产能和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还是在证券资产化和PPP项目实现去杠杆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发现资源和资产真实价值,提供决策参考的作用都越来越显著。并购重组作为调整发展方向,助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强有力手段已然成为资本市场产权交易的一个主旋律,其中不乏有大股东参与的关联交易。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一股独大”的现状加之年轻的评估行业求证式评估盛行,给大股东以强烈的机会主义动机与可能,使得这些关联交易在节约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存在极大的利益输送的嫌疑。本文探究并购重组关联交易中大股东持股比例、操纵评估的意愿和方式对资产评估增值率的影响,从资产评估服务需求方角度审视提升资产评估服务质量的方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我国学者对并购重组中资产评估的研究大部分集中在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运用、资产评估增值率情况、资产评估结果与交易定价差异的影响因素的分析上。其中对资产评估增值率影响因素的研究早期集中在资产内部结构、评估方法上,之后转移延伸到资产重组类型、交易双方关系、支付方式、所处市场板块等众多方面,有少量针对评估增值率与市场反应的研究,但是鲜有直接从大股东操纵角度进行的研究。于此同时,大股东操纵方面的研究又主要集中在基于大股东掏空和支持的事实上,分析对公司价值和股东财富的影响,作为大股东掏空或支持手段的资产评估操纵受到的关注则很少。注意到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的资产交易中存在很多可操控之处,本文选取一个新的切入点,即对大股东操纵行为进行分析,探讨其对评估增值率的影响。本文分为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两部分,理论分析部分基于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控制权收益理论,从大股东的操纵能力和意愿入手,分析大股东是否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选择评估机构、支付方式、签订盈利补偿协议等方式影响资产评估值,从而进行利益输送;实证分析部分采用相关性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以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进行的资产收购关联交易为样本,非正常资产评估增值率为评估操纵的替代变量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评估操纵程度越小,非正常增值率越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与非正常增值率负相关,净资产收益率与非正常增值率正相关。大股东可以通过选择评估机构、签订盈利补偿协议的方式进行操纵,高估标的资产进行掏空,而支付方式对非正常增资率没有显著影响。结合理论分析及实证结论,本文提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建设、加强关联交易监管、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等建议措施,为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等市场交易中应有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一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