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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金融风险有着比以往更大的传染性和破坏性,研究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已成为业界刻不容缓的任务。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中重要的一环,合理的运用能够使单个危机得到及时遏制,从而避免恐慌和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的筹建早已列入央行工作日程,然而时至今日相关的法律和条例却仍未出台,我们有必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重提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被搁置的原因之一,是国有银行因其自身优势不愿参加存款保险制度所致。本文将从保护中小银行,创造国有银行与中小银行公平竞争环境的新视角,论述存款保险制度在中国构建的必要性以及为该制度的法律框架设计提出自己的建议。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目标不仅在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它同时在创造一个中小银行能够与国有银行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这最终又促进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这才是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最终解决渠道。因而在设计存款保险制度框架时也应注意维护银行业的公平竞争,引导银行业健康发展。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基本概念着手,介绍了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源、分类和发展。第二部分对我国银行业竞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研究,分析得出隐性担保的存在阻碍了我国银行业的公平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的结论,并阐述了中小银行发展不足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第三部分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的必要性,首先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价值,包括秩序、平等、效率价值,着重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促进银行业竞争方面的法律价值体现;其次从经济学角度,论述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由国内外经济形势和银行业内在的不稳定性决定的。第四部分通过比较美国、德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从中获得一定启示,从而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框架设计提出了一些初步构想,包括存款保险制度的设置和职能、投保主体和投保方式、保险费率、保险范围和保险限额、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