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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险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作为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其在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运行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但是,作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保险行业自身的风险也日益凸显,尤其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不断开放、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更高的市场化程度有可能进一步加剧风险的聚集,使得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更为复杂。 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人们对危机的深刻反思,使得学界和实务界都在思考如何避免金融危机的再次爆发,因而系统性风险的讨论和研究方兴未艾。金融危机之后,各国都在积极的推进金融监管的创新,而其中的核心是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创新。此次金融危机中美国国际集团(AIG)的惨重损失和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影响,使得学界看到了由保险业爆发的系统性风险,从而保险领域开始重视系统性风险的研究。 本文首先从理论基础入手研究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 首先对系统性风险的概念做了界定,同时指出本文讨论的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与金融市场上不可通过资产组合分散的系统性风险(Systematic risk)之间的不同。本文讨论的系统性风险是指:可能引起金融系统部分或者整体的崩溃,并且会对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其次,从产生系统性损失的类型来看,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可以分为三类:积聚风险(Accumulation risk)、传染风险(Contagion risk)和联动风险(Alignedbehavior risk)。积聚风险指保险体系潜在积累的风险,在外部冲击下保险系统风险暴露,带来系统性影响。传染风险指少数保险公司的风险,外溢到其他公司,进而引发整个保险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联动风险则是指保险公司“联合”起来采取相同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例如同时抛售资产,加大资产价格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 再次,本文重点讨论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成因,结合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因的研究可以大致分为:宏观层面的成因和微观层面的成因。宏观成因侧重从保险市场、公司治理以及外部监管来解释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认为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之间的风险溢出、公司治理的失效以及金融市场本身的脆弱性是导致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原因。而微观层面则侧重于从保险公司的微观行为(业务)来解释系统性风险的成因,综合FSB和IAIS的分类,保险公司的微观行为可以分为传统承保行为、非传统承保行为以及融资、投资行为,学界目前的研究认为:保险业传统的承保活动(包括再保险)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非传统保险中的财务担保、证券连接型由于和资本市场的高度关联,存在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同时保险公司短期融资、套利行为的投融资行为也容易诱发系统性风格。 系统性风险如何在保险公司之间、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传导也是研究的重点,系统性风险最主要的传导渠道是通过资产负债表来传导,系统性风险发生后资产价格的剧烈波动,保险公司规避风险抛售资产加大资产价格下跌,使得系统性损失进一步在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中传播。其次,在系统性风险影响下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渠道如果出现问题,“负债链条”断裂也助长了系统性风险的传导。最后,市场参与者心理预期的变化,以及资本流动的变化都有成为系统性风险蔓延的通道。 通过以上部分的研究,可以看出系统性风险成因相对复杂,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遏制系统性风险的第一步在于了解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准确情况,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测度研究一直是热点,基于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类:简式模型法(reduce-form),这种方法的一大特点在于使用公开市场数据来进行研究。负责网络分析法,这一类方法主要通过保险公司与其他去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数据,通过最大熵和数值模拟来确定系统性风险关联度。压力测试情景分析法则侧重系统性风险对保险公司自身的影响。由于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数据较难获取,所以本文利用公开市场数据对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展开测度。 基于理论研究,我们发现保险业的传统业务不太可能爆发系统性风险,但是保险业的非传统保险行为以及部分投融资行为依然存在发生系统风险的可能性。立足于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测度,本文讨论了保险业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 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对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状况进行测度,为宏观审慎监管提供依据。为此本文采用CoVaR模型,该方法是Adrian&Brunnermeier(2008)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提出了条件在险价值CoVaR(Conditional Value at Risk)模型,CoVaR模型以VaR方法为基础,能够较好的反映单个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 本文选取在主板上市的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和新华保险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周、日股票收益率来研究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通过CoVaR模型在2.5%置信度下通过分位数回归,不仅仅测算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为了给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提供一个参照系,本文还加入了保险业对银行业的系统性贡献度,最后将保险、银行放在统一的分析框架下研究了4家上市保险公司以及主要上市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进行了排名,便于更直观的考察保险业的情况。 本文在实证上的创新在于,(1)系统性考察了主要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2)统一考察了保险、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为保险业对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影响大小提供了参照系。(3)考察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时变性特征。 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得到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保险业整体的的系统性风险要低于银行业,对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影响也不及银行业对保险业的影响大,这一情况与国外的研究结论类似。但是保险业依然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有显著影响,这说明保险业的一些非传统行为,存在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 第二,本文研究的四家上市保险公司对整个保险体系均有系统性影响,其中中国平安的影响最大,中国太保其次,中国人寿再次,新华保险的系统性影响最小。中国人寿的规模大于中国太保,但是中国太保的系统性影响更大,这反映出规模大小不是决定系统性风险大小的唯一条件。 第三,在2.5%的置信水平下,新华保险的VaR值最大,但是新华保险对整个保险体系的系统性影响反而最小,说明并非越大的损失对保险体系的影响就大,所以基于单个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监管在防范系统性风险时不一定有效。 第四,银行业对保险业的系统性影响要大于保险业对银行业的系统性影响,特别的保险公司对股份制银行的系统性影响要大于对国有大型银行的影响,四家保险公司对中国工商银行都不存在系统性的影响。 第五,保险业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相比于银行整体偏低,除了中国平安外,其他三家保险公司的系统性影响均位列最后。其中,中国平安的系统性风险显著高于其他保险公司,而新华保险对整个金融体系没有显著的系统性影响。 第六,保险业系统性的风险具有明显的时变性,通过对不同时间段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发现,保险系统性风险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最后基于系统性风险的理论研究和本文的实证结果,为防范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应该将系统性风险贡献度纳入保险监管之中,为系统性风险指定明确的监管方案。当保险公司从事高风险业务有更高的风险贡献度时,提高其资本要求,本文的CoVaR模型可以提供系统性风险贡献度的参考。 第二,实施系统性风险的逆周期监管。透过本文的研究发现,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存在周期波动,监管机构在把握波动趋势的条件下,实施逆周期监管,不仅考虑保险业的业绩周期,也要考虑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周期,在系统性风险上升周期计提系统性风险准备金。通过资本监管和逆周期监管,使得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波动降低,以维持在相对平稳的水平。 第三,重点专注大型保险集团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关联度是影响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大型保险集团有更复杂的业务结构,同时与诸如金融衍生品交易、高杠杆融资等高风险金融活动相关联,可能会内生系统性的风险,对少数保险集团的监管事半功倍,可以降低监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