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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9年互联网出现,短短数十年互联网以惊人的速度渗透着整个社会生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随之而来的互联网产业也迅速成为国民经济不可小觑的一只力量。作为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的竞争异常活跃,各种互联网产品层出不穷,然而我们也看到,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各种纠纷也愈来愈多,一些互联网巨头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正常市场竞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互联网产业的全新特点为反垄断法的实施带来了新的挑战。互联网产业对反垄断司法实践对违法行为认定原则、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方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探索一条有效规制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道路迫在眉睫。本文试图从五个部分论述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第一章是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概述。本章中互联网产业的概念、特征,互联网产业经营者占有市场的现状等内容是本文开展研究的重要前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渊源以及表现形式为全文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是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现状。目前对于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主要是《反垄断法》等一般性法律规范性文件,缺乏专门性规定。第三章是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之不足。现有法律在规制互联网产业时在违法认定原则、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滥用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存在不足,因此必须以全新方法对待这一新兴产业,应对实践中的挑战。第四章是国外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经验及启示。对于互联网产业的反垄断,互联网起步较早的美国和欧盟有着更为丰富的经验。因此,本文重点考察了美国和欧盟两地有关该问题的立法经验,以期对我国完善相关立法有所启发。第五章是完善我国互联网产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建议。本章在前文内容的逻辑前提下,对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原则、确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标准、滥用行为的具体构成要件等几大关键问题做出了回答,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