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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抗战及战后时期(1937-1949年)成都的社会救济。根据研究的目标和分析的视角,本文从社会救济的两种类型着手展开,第一种是抗战时期特种救济,第二种是抗战及战后时期慈善救济。按照这个思路,并分别临时受救济者和常时受救济者这两种救济对象,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四章内容。 第一部分:介绍了成都社会救济的第一种类型--抗战时期特种救济,其救济对象为临时受救济者,分别包括难民和遭受空袭的伤亡人员。该部分内容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介绍了抗战时期成都的难民救济与空袭救济。 第一章介绍了抗战时期特种救济的第一种方式--战时流落他乡难民的救济。通过概述这一时期成都难民的人数、来源和构成情况,系统地考察了难民救济机构、法案以及活动内容,最后概括了成都难民救济的积极效果,即它不仅救济了大量难民,稳定了成都社会秩序,而且有利于全民族抗战。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本文认为在难民救济过程中,政府部门在救济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民间力量相对弱小,政府与民间在难民救济领域内缺乏良性的互动。 第二章介绍了抗战时期成都特种救济的第二种方式--空袭救济。通过概述成都遭受日军空袭的经过及其后果,探讨了成都空袭救济的机构、法案以及活动内容,并总结了成都空袭救济的特点,即首先,政府和社会协作开展空袭救济;其次,临时救济措施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并将之作为考察官员政绩的标准;第三,救济队伍庞大而完备并且多样化;最后,空袭救济的疏散措施较完备,疏散效率较高。关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本文认为在成都空袭救济体系中,政府开展的空袭救济活动占主导地位,民间社会及个人处于次要地位,起到了辅助救济的作用。 第二部分:介绍了成都社会救济的第二种类型--抗战及战后时期慈善救济,其救济对象为常时受救济者。该部分内容包括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官方和民间慈善救济两大板块,研究抗战及战后时期成都的慈善救济。 第三章官方慈善救济的对象主要是游民、老废、儿童和妇女等需要常时受救济的社会弱势群体。本章介绍抗战及战后时期成都的官方慈善救济,以成都市立救济院为研究重点。主要考察了成都市立救济院的建立、组织结构、员役设置、法案、业务以及救济活动,总结了成都市立救济院在开展业务及救济活动过程中的特点,即首先,教养的内容和方法比较科学合理。不仅重视事后补救,更注重事前预防;教养兼备,工读并重。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传统消极救济方式向积极救济方式的转变。其次,救济手段比较广泛,具有综合性。开展了诸如游民习艺、职业介绍、培植盲哑、扶助老人等科学的救济活动。这些救济活动不仅可以解除受济人的痛苦,帮助其暂时渡过难关,而且还能使其在将来独立生活。在本章最后归纳了成都市立救济院在养育、教育和社会控制与缓解社会风险方面所发挥的社会功能。 第四章民间慈善救济的对象主要是鳏寡孤独、贫民、不幸妇女、残疾者和少量难民、灾民以及其他贫苦需要常时受救济的社会弱势群体。本章介绍抗战及战后时期成都的民间慈善救济,以民间慈善团体为研究重点。本章的考察主要侧重于三方面:首先,考察成都民间慈善团体的兴起与发展情况,分析其章程结构,同时研究当时典型的两类慈善团体,即成都慈惠堂、成都市善团联合会与四川善团联合会,最后揭示成都各民间慈善团体的命运。其次,考察抗战及战后时期成都民间慈善团体开展的社会救济活动。通过对其活动展开初步调查,对比分析出了成都民间慈善团体与官方慈善团体在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方面的效果差异。第三,分别从七个方面考察成都民间慈善团体与政府的关系。本文认为,成都民间慈善团体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但又不同于政府内部的上下隶属关系。他们既可以合作奏出和谐的音符,也可能奏出嘈杂的声音。两者关系的多样性说明了当时成都社会的复杂性,国家与社会之间尚未建立起真正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成都民间慈善团体并未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国民政府并不是放任民间慈善团体的发展,而是担当了指导监督的角色,并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并保护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在一定时期还与民间慈善团体进行协作。所以,从中可以看到,当时在成都所开展的社会救济事业,国家与社会既有愉快的合作,也有不和谐的冲突。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就是双方在力量的角逐上互相擎肘,最终达到平衡。在本章最后总结了成都民间慈善团体在救济社会弱势群体、缓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保存抗战后备力量与教养儿童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第三部分是结语部分,也是对抗战及战后时期成都社会救济进行评述的部分,主要介绍了成都社会救济的特点、社会功能以及历史局限性。首先,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政府救济占主导,民间力量相对弱小;第二,社会救济依据准绳法制化;第三,社会救济范围广泛化;第四,社会救济原则趋于积极化;第五,社会救济管理专业化。其次,社会救济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促进社会保障功能、生活接济与急难援助功能、缓解社会风险功能与促进社会成长功能。最后,本章总结概括了每种社会救济类型的历史局限性。即难民救济的历史局限性表现为:难民救济体制不完善;政府部门对救济难民缺乏责任感;救济过程中存在官僚化、腐败化问题。空袭救济的历史局限性表现为:空袭救济疏散过程比较困难;空袭救济经费捉襟见肘以及空袭救济过程中存在官僚化、腐败化问题。官方慈善救济中,成都市立救济院的历史局限性表现为:救济经费有限;救济过程中存在贪污舞弊行为;院内救济水平较低以及收容救济能力有限。民间慈善救济中,成都民间慈善团体的历史局限性主要体现在经费方面,由于经费的短缺导致其出现了办善的局限性。 本文认为,由于在社会救济过程中存在着上述历史局限性,使政府及相关救济部门无力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更无法完全实现化解社会矛盾,安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并巩固统治的目的,致使社会矛盾日趋激化,统治者日益丧失民心,统治基础不断被削弱。因此,社会救济问题解决的失败成为了国民政府统治在成都崩溃的一个重要社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