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位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页的显著位置,显示出监管部门对投资者保护的决心,然而,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利益侵害之事件仍时有发生,不绝于耳;其中,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更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顽疾。 本文通过六大部分,就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与监管制度的博弈展开讨论研究,内容包括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界定、占用手段等概述以及影响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因素、大股东资金占用的制度现状、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在2001年至2010年的变化趋势、案例研究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本文以2001年至2010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含只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对大股东的其他应收款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取多个角度对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得出结论:(1)2005年至2006年间,监管当局的一系列富有针对性和操作可行性的法律法规指引以及多管齐下的监管体制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清欠和治理是非常有效果的;(2)现有的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的监管制度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监管效果远小于对私人控制公司;(3)相对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而言,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监管制度更为敏感。本文通过*ST鲁北的案例,更进一步印证研究结论。最后针对于研究发现,提出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