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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署是中国古代官吏办理公务的地方,是国家政权宣化地方的一种象征。自秦汉实行郡县制以来,由于官员异地任职且频繁调动,官员的治所与住所皆由国家提供。唐宋时期,社会繁荣昌盛,各地政府纷纷参与园林的兴建,或在衙署庭院中稍作绿化点缀,或于衙署内住房后院建置园林,形成由“治”、“宅”、“园”三部分构成的衙署建筑群落。此外,一些由官方修建的园林尽管脱离于衙署建筑,但其修建目的主要是为官员提供雅集、宴饮、赏游的功能,因而与前者共同组成了衙署园林这一独特的园林类型。衙署园林是中国古典园林体系中的分支,但相关研究却较少。由于多数在历史上受兵燹之灾或因朝代更替,衙署逐渐湮没荒废,即使有的保存下来,也多被辟为其他类型的园林,早已失去当年衙署园林的影子,因此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川西衙署园林萌芽于先秦兴盛于唐宋,既含有西蜀园林的地域风格,又保留官家园林的场所特征,在川西古典园林中占有一席之地。目前众多学者对川西衙署园林的历史沿革、山水结构、造园艺术及人文内涵等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多以个案为例,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本文以川西地区自唐宋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衙署园林作为研究对象,力求从系统和整体的角度探析川西衙署园林这一类型的园林特征。研究采用文献收集、实地调研、分析归纳等方法,通过查阅相关的研究成果以及摄影、访谈获取现场资料归纳总结出川西衙署园林的艺术特征。文章的研究内容主要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介地方衙署建置的基本概况,从官员存在的等级观念、追求的理想人格等方面分析其心理活动,并简要探讨地方衙署建筑及园林的营造规制,为后续研究作铺垫。第二部分从宏观层面探讨影响川西衙署园林形成的自然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再探究川西衙署园林从始建、兴盛至衰落、重建各个时期的发展状况,以及具备的社会功能,并依据园林的位置、建造目的、特征等,将衙署园林分为衙署花园、独立园池、亭台楼阁和驿站园林这四类。第三部分为本文的重点,从微观层面分析川西衙署园林的选址具有居中、势高、向阳、交通便利等特点;衙署园林在城市景观中的所占的比重较高,与城市景观形成互为借鉴的关系;并依据空间大小及围合程度将衙署园林分为三种类型,探究各类型的布局特征;再分析造园要素的特点以及衙署园林的文化内涵。依据前文论述,对川西衙署园林的特征进行总结。首先从衙署园林相关研究中探讨出衙署园林的从属性质,衙署园林归“政府所有”,属于“官产园林”。其次,从川西衙署园林的影响因素、历史沿革中寻找出各种类型的衙署园林,分析其社会功能,得出衙署园林不仅是官员宴饮和游赏的主要场所,同时还具备“多种功能”,形成“协同作用”的有机整体。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分类,并探析其园林艺术特征,从选址、与城市景观格局关系、空间布局、园林要素等方面总结出四个特征:“选址优越,以观城池”、“宏伟壮丽,以立官威”、“礼制秩序,等级差异”、“景致疏朗,风格古朴”。从人文内涵中总结出具有“公共开放,与民同乐”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