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的法律制度分析与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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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和人类活动的增加,北极的海洋环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一种有效的海洋环境治理工具,海洋保护区能够保护北极海域的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但是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面临着很多问题和限制,尤其是缺少基本法律制度框架造成法律基础不明确、执行方式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事实上很多国际条约都有海洋保护区相关的规定,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全球性公约,都为海洋保护区的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北极海域范围内,如OSPAR公约以及北极理事会都对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本文探讨国际公约如何鼓励并支持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分析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并提出今后可能的基本法律框架构建设想。本文首先明确海洋保护区的基本内涵,并框定北极海域的范围,描述北极海域如今的自然环境条件并阐述建立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的必要性,提出本文的和核心问题,即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的建立缺少法律规制。其次分别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为海洋保护区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基础,并探讨其规定是否对各国建立海洋保护区提出义务要求。之后本文将聚焦于北极还与海洋保护区的实践,分别梳理OSPAR公约的实践和北极理事会下工作组针对海洋保护区所展开的工作,总结其成效和借鉴意义。最后根据上文的分析,提出今后北极海域海洋保护区法律制度建设合理可能的法律构建设想,分别是:制定区域性协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执行协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附加议定书。同时着重分析最可行的区域性协定的制定,分析其优势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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