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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经济、美观被认为是设计的三条基本原则,然而,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人们的价值追求更趋完善的时候,通常的“设计三原则”已不能保证设计目的的完美实现,伦理的介入将会有效地弥补这一不足,从而成为设计的“第四条原则”。本文将从伦理的角度,以古今中外的设计活动为审视对象,追寻古代设计活动的伦理依据,审视现代设计中的伦理缺陷,为提出设计的伦理原则寻找理论依据和事实基础,并进而论述设计伦理在设计活动中的意义、地位与作用;设计的伦理原则与实用原则、经济原则、审美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伦理影响设计活动的机制、途径与结果以及如何使伦理原则得到有效的贯彻与实施等诸多问题。最后使“设计伦理应该成为设计的第四条原则”这一中心命题得以成立。设计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它覆盖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设计伦理就是在设计活动中应该遵守的道德法则和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规范,它有助于在设计活动中合理地平衡“利”与“义”的关系,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以事实为基础,从理论的高度首次提出设计的伦理原则,并把它作为设计应该且必须遵守的第四条原则。因此,从学术价值来看,本文将有助于拓展伦理学、设计学、艺术史学等学科理论研究的新视域,丰富其新命题,开创其新境界。从应用价值来看,本烟饨泄夭棵拧⑸杓苹埂⑵笠档ノ淮邮律杓乒婊⑸杓乒芾淼忍峁┯辛Φ睦砺壑С?从而有助于把握正确的设计方向,完善设计的价值构成,真正使设计活动及其产品达到真、善、美的完美统一。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采用了如下四种研究方法:一,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作为设计原则,古今中外的设计活动都应该包含伦理价值,而这种伦理价值的内涵又会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区别,从而表现出原则的恒常性与价值的流变性的辩证统一;二,历史演绎与现实考察相结合。历史是过往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起点,具有伦理意义的设计活动总是在接受传统与现实的双重作用下演绎与发展;三,个案研究与一般事实相结合。不同的设计门类有各自的特点,伦理价值应具有普遍意义;四,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相结合。设计理念是指导设计活动的灵魂,设计活动的结果是检验设计思想的标准。本文在论证的过程中提出了以下三个主要观点:一,设计伦理应该成为设计的第四条原则,且为一条具有形而上意义的指导性原则。伦理原则与实用原则、经济原则、审美原则并行不悖,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设计的伦理原则与其它三条原则不完全是平行关系,而是形而上的具有统帅和指导性的意义。伦理价值表现为整体的、综合性的价值,它需要与其它三条原则在适度与合理的范围内同时综合考量。二,伦理价值是提升设计品味,推动设计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伦理、道德虽然以一种“应然”的形式作用于社会,但由于它以一种合理的关系和高尚的境界来协调人类内部以及人类与非人类之间的关系并使它们之间的关系处于和谐的状态。因而,社会需要这种价值观念和道德力量。三,设计伦理与设计活动同生共荣。从宏观来看,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设计活动中都存在伦理价值,同时,伦理价值也存在于设计的各个领域。从微观来看,设计伦理贯穿于每一设计活动的始终,从设计理念的制定,到设计过程的实施,直到设计结果的检验与评估,都离不开伦理价值的考量。总之,在设计领域强调伦理的价值,并把伦理作为设计的一条原则——第四条原则,它既是对传统文化的复兴,更是对现代设计的推动,对把握设计方向,提升设计品味,丰富设计理论必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