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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到意识形态的限制、学科的专业化和学术分工以及缺乏新观念,权力作为“仍然占据着现代人的头脑的古老政治观念”,往往首先是作为政治学或法学概念出现而被排斥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之外。或者说,人们在经济学分析领域往往将“权力”概念当作直接或暗含的研究前提,而不是研究对象本身。实际上,无论是在微观领域还是宏观领域,权力从最一般的角度决定了资源配置效率和实际利益分配。在宏观领域,许多转型国家由于市场体系相对不成熟以及权力约束机制不完善,导致权力寻租和权力市场化并介入资源配置,极大地影响了资源利用效率和财富分配。在微观领域,即使交易费用为零,资源最终配置结果并非与权力(权利)初始配置无关,即“权力(权利)中性科斯定理”并不成立。这是因为,权力(权利)本身就是一种间接激励机制,它和所有权的分配都与生产是不可分割的。这样看来,经济学无法回避权力问题分析,我们有必要建立经济学领域的权力分析框架。作为权力现象在企业内部的逻辑延伸,如何建构企业权力分析的参照系和视角并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本文首先对企业的权力性质进行了界定并加以拓展,并对不同理论流派的企业权力观点进行了批判性反思,进而阐述被传统理论及其现代发展所忽略的关于企业权力分析的某些重要方面,尝试着建立一个关于企业权力分析的规范性理论框架,用以对企业权力现象进行“双重解读”:(1)第一种解读运用社会物理学的方式,在宏观生产力系统演进过程中考察具有生产属性的企业权力现象及其相互关系的演变规律,即“宏观解读”;(2)由于生产力发展过程同样也是个体自身发展过程,因此本文将个体能力和财富约束、风险态度、资产专用性和稀缺性等因素,纳入到个体的“综合谈判力”范畴,并用以分析微观层面的企业权力配置的博弈过程。这是本文对企业权力现象的“微观解读”。这种“双重解读”构成了本文建构的企业权力分析框架的主体内容。另外,本文还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并提出了建构利益相关者背景下的“共同治理”权力逻辑的思路。它是本文所建构的理论框架在现实中的回归与运用。由此可以看出,本文结构的逻辑顺序表现为:提出论题—问题意识—框架建构—“双重解读”—理论检验—理论总结。全文分为七章。(1)第一章的目的在于对企业的性质做一个重新界定。通过反思古典特别是新古典企业理论以及现代主流的企业契约理论关于企业性质的分析,本文将企业的性质界定为企业的权力性质,并从企业权力分析的历史向度问题以及企业权力的内生性质等方面来拓展和深化这种界定。对企业性质的重新界定,是本文的立论基础,并引出了本文的分析论题。(2)第二章的目的是对现有企业理论的权力观点进行一个批判性反思与回顾,并指出其理论缺陷所在。这是本文所指的“问题意识”,它为本文的理论建构提供了可能的方向和思路。(3)第三章的目的在于对企业权力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全新的概括和总结,并提出对企业权力分析的方法论基础、内容结构和框架。本文首先厘清了企业权力的内涵,指出企业权力是指在特定生产力水平和企业组织形式下某一主体凭借和利用某种资源而形成的对他人的一种控制能力(力量)和特殊的影响力。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企业权力分析的相关问题,如企业权力的生产属性、企业权力的形式或表征、企业权力博弈等问题,重新进行了概括、梳理与阐释。同时,本文建构了企业权力分析的方法论基础,即方法论关系主义。它本身不是一种方法论,而是一种关于方法论的思维模式。最后,本文阐述了关于企业权力分析的内容框架,即分析企业权力现象需要进行“双重解读”,即“微观解读”和“宏观解读”。本文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对这个内容框架的具体展开和阐述。因此,就全文的结构而言,本章是承上启下的。(4)第四章的目的在于从宏观动态视角考察企业权力关系的演变。在理论准备方面,本文以分工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分工——知识——资本——企业权力”的内在逻辑,建构了解释企业权力现象及其内部权力关系演变的理论框架。这属于“理论”的内在逻辑分析。同时,本文基于企业组织形式演变,分析了资本主义古典企业内部“资本雇佣劳动”的权力关系及其向现代企业演变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变动。这属于“现象”的历史分析。综合这两方面,本文在方法论上张扬了从历史与逻辑的辨证统一中来解读企业权力现象的分析思路。(5)第五章的目的在于从微观视角对企业权力配置的博弈过程进行具体分析。本文将企业内部权力博弈和权力配置的基础界定为个体的“综合谈判力”,它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是不断演化的。为了解释“综合谈判力”等经济演化现象,本部分针对相关基础理论问题,如隐喻方法论、经济分析中的时间问题、演化论与博弈论之间的不可通约性以及经济演化解释的理性基础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总结和梳理。另外,本文通过借鉴生物学“演化”范畴,即遗传、变异和选择,对企业内部主体综合谈判力动态变化的内在特征,重新进行了归纳与概括。最后,本部分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基于综合谈判力的企业权力配置过程。(6)第六章的目的在于基于中国经验分析国有企业权力结构与治理,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不难发现,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根本问题就是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失衡,即在所有者、董事会、经营者、中小股东、职工等治理主体之间,根本不存在着权力制衡关系,它根源于基于行政权的权力配置机制以及“股东至上主义”权力逻辑。因此,建构有利于改善国有企业绩效的权力结构体系,必须诉诸于一种新的权力逻辑,即利益相关者背景下的“共同治理”权力逻辑。这个判断,是根据本文第四章基于分工深化引致生产力系统演进过程中主导要素(资本)转换以及第五章个体综合谈判力演化的分析而作出的。因此,对“共同治理”权力逻辑的分析,本身就是一个理论综合。同时,它也是本文所建构的理论框架在现实中的回归与运用。(7)第七章是本文的结论,并指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权力现象进行一个“图略式”的解释,并侧重于关于企业权力现象的基础理论研究。(1)本文通过分析“分工——知识——资本——企业权力”的内在逻辑,建构了解释企业权力现象及其内部权力关系演变的理论框架。这个理论框架细化了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解释企业内部权力关系的中间环节和作用机理,并通过分析“资本形式”范畴,从人力资本等方面拓展了马克思局限于以物质资本为主导的资本主义古典企业内部权力现象的理论分析。(2)本文基于隐喻方法论并借鉴生物学“演化”范畴,重新归纳了企业内部主体综合谈判力动态变化的内在特征,并尝试着基于“综合谈判力”来分析企业内部权力博弈和配置问题,从而克服了马克思缺乏微观范畴的“权力”分析以及从谈判模型中引申出来的微观权力分析框架的不足。(3)本文引入了企业权力分析的历史向度问题,尝试着从历史视角来解读企业权力现象,即结合企业组织形式演变,分析了资本主义古典企业内部“资本雇佣劳动”的权力关系及其向现代企业演变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变动。基于历史视角的企业权力现象解读,张扬了企业权力的“内生”分析,突破了新古典企业理论及企业契约理论的局部均衡分析和静态分析的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