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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最直接主体,他们通常掌握先进的技术,并推动了科技的进步;但是这些企业同样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不仅有着强烈的外部资金融通需求,也有着迫切的公司治理和技术转化需求。而公司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非传统性投资方式,不仅可以为初创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和更有效的管理、发展等附加服务;同时,相较于独立风险投资机构,还可以为初创企业提供生产技术、产业资源整合等帮助。但不同于实体界CVC投资活动的蓬勃发展,学术界关于CVC活动的研究近年来才逐渐引起关注,且关于CVC投资是否能提高被投资企业创新绩效的研究结果也大不相同。以往针对CVC的相关文献研究多基于CVC母公司角度,本文将研究对象转向CVC被投资企业,基于相关理论,运用我国创业板、中小板的149家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分析,从被投资企业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两方面,研究CVC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间的行业竞争关系对被投资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验证卷入强度是否作为竞争强度与创新绩效的中介变量存在,弥补了关于公司创业投资与新创企业之间双边关系有效性研究方面的不足,丰富了公司创业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理论基础;同时,本文将知识产权保护度引入公司创业投资对创新绩效的影响过程中,非常大程度地弥补了学术界对CVC投资活动此方面研究的不足,有利于今后CVC活动相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另外,本文也关注到CVC投资中地域因素和辛迪加模式对被投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对CVC活动的投融资实践决策提供理论上的指导与帮助,有着很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1)CVC双边竞争强度显著促进了CVC被投资企业的创新投入,但对其创新产出却存在显著抑制作用;(2)CVC双边竞争强度显著促进了CVC母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卷入强度;(3)卷入强度对CVC被投资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具有积极作用;(4)卷入强度对竞争强度与创新投入的关系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即竞争强度的直接效应与通过卷入强度的间接效应均显著为正;但卷入强度对竞争强度与创新产出间关系的中介作用并不显著,具体表现为“遮掩效应”,即竞争强度的直接效应显著为负,通过卷入强度的间接效应显著为正。(5)知识产权保护度对CVC被投资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均存在显著抑制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度与CVC被投资企业的创新投入间存在“U型”关系,与创新产出间存在“倒U型”关系。知识产权保护度显著抑制了竞争强度对研发投入的促进作用,且是通过抑制CVC母公司卷入强度的部分中介调节过程实现的;而知识产权保护度对竞争强度与专利产出间的负向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扭转作用。最后,本文在所得结论的基础上,分别从CVC母公司、被投资企业和政府三方面为我国的CVC投资实践提出对策建议,并阐述了本文研究的局限性,进一步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