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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已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从实践中看,自20世纪70、80年代以来,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作为提高部门绩效的有效工具备受世界各国的青睐。对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必须体现公平性。这既是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效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的基本途径,也是推行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但是,现实中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导致了对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公平性”缺失。在评估主体方面,由于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评估环境的局限、参与制度化支撑的欠缺,使得公共部门内部评估主体的主导性过强、外部评估主体的参与性不足;在评估内容方面,由于指标设置的权重有所偏失、外部环境变量对指标设置的影响,使得评估内容中重“显绩”轻“隐绩”、评估指标的设置只重视具体行为而无视结果;在评估方法方面,由于观念上的偏差、政府职能转变缓慢、评估的规范化程度不足以及评估技术的落后,使得评估往往采用内力驱动型的发动方式,带有“运动式”特征、评估中过于重视定性化评估方法、且评估程序封闭、神秘等等。这些评估中公平性的缺失,致使评估无法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共部门的行政行为及政治结果,无法科学有效地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更无法维护公众的公共利益和保障社会的公平,也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亚确的绩效观、大力推进评估信息公开化、构建社会化的多元参与主体模式、设立彰显“公平性”的评估指标体系、创立科学的评估方法、完善制度化的评估程序等,以促进我国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公平性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