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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荷兰,都会不得不感叹荷兰社会住房质量之高、状况之好、覆盖人群之广,荷兰社会住房部门所占的比例之大也是鲜有,这样一种现状源于二十世纪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十九世纪中叶出现的住房协会,以慈善组织的形式出现,一些着眼于为穷人解决住的问题,但更多的是为其成员改善居住条件,这也奠定了住房协会拥有住房的质量基础。到了二十世纪,由于国家的干预,特别是1901年《住房法》颁布之后,住房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社会住房也在国家法律和机构的框架下数量得到增长,质量得到改善。此时期的住房协会是作为政府认可的私人机构发挥作用。二战后,由于战争的破坏和战后经济的恢复、人口的增长,出现了严重的住房短缺现象,政府开始强力介入。政府通过融资和监管等手段大力建设住房,社会住房数量急剧攀升。七十年代,住房短缺状况稍有缓解,但社会住房建设给政府增加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加之经济发展要务,政府开始逐渐对住房市场采取放松、住房私有化、住房协会自有化等政策。到1993年的《住房租赁部门管理通则》和1995年的《总收益与收支平衡办法》实施后,荷兰住房协会真正从管理和财务上获得独立,政府在社会住房领域的角色也由主角转变成配角。本文从荷兰社会住房和住房协会发展的背景、政府作用的演变、住房协会的角色及作用等几个方面分阶段阐述二十世纪荷兰社会住房及住房协会的发展过程和主要特点。全文由绪论、主体章节和结语构成:绪论主要是对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主要概念、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等做了介绍。社会住房与福利及国家的关系是本文的价值探寻,对概念的界定和研究现状的分析同时也是本文写作过程中的思考路线和资料积累。荷兰社会住房问题在国外特别是荷兰本国早已是热点问题,大量英文的著作和论文部分弥补了荷兰语的限制。国外荷兰社会住房研究的丰硕成果为本文提供了研究材料,填补国内研究的欠缺正是本文写作的努力方向。主体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荷兰社会住房及住房协会在20世纪发展的背景介绍,因为离开了宏观背景是无法理解这一变换历程的。工业革命、二战、经济的萧条与繁荣、社会的柱化结构,这些因素深刻影响着荷兰的社会住房政策,同时住房协会的发展反映了不同时期的住房政策和社会背景。第二部分是从20世纪初的《住房法》颁布到1945年这一时段,可以说是从此阶段社会住房及住房协会真正开始发展。十九世纪工人住房问题促使政府颁布了《住房法》,从此社会住房比例开始持续增长,住房协会迅速发展起来。第三部分是从二战后到1969年,严重的住房短缺使得大量建设住房成为重中之重,这一阶段政府成为社会住房的主导,住房协会主体性弱化,成为政府住房政策的实施机构。第四部分则从70年代直到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这对社会住房和住房协会是一个转折时期。这一时期,荷兰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从城市的现代化到纠正现代化的失误,转而对旧社区进行修缮。国家开始鼓励住房私有化,自有住房比例在70年代开始上升。此阶段,政府开始从社会住房领域撤离,住房协会也从上一时期的协同作用开始获得独立,逐步实现了自有化。结语部分总结了整个二十世纪社会住房和住房协会的发展轨迹,并进一步总结了相比于其他欧洲国家荷兰住房私有化较缓慢的原因。在文章最终,对中国社会住房问题和荷兰社会住房研究的启示做了简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