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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希望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分享资源与市场重新分配的利益。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国企业完成了在世界资本市场中的角色转换,中国企业正从以往的被收购方角色转变为世界主要的对外收购方。海外并购是中国企业向国外市场进军的一种重要扩张模式,其优点是投资成本相对较小而收益回报较快,缺点是并购风险较大,受到法律、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作为中国企业最大的海外市场,欧盟已成为中国企业最主要的投资目的地之一。但是,欧盟对企业并购有着严密的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中国企业在欧盟实施并购时要获得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批方可进行并购交易。自2004年以来,欧盟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对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态度日趋严格。因此,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深入了解欧盟反垄断审查制度很有必要。文章通过对中集集团并购荷兰博格这一典型案例的介绍,总结了欧盟反垄断审查制度的典型特点,分析了中国企业的并购行为之所以易受反垄断调查的原因,并归纳出中国企业应对欧盟反垄断审查的数条可行措施,以便为企业的海外并购行为提供指导,最终完善我国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机制。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集集团并购荷兰博格的整个过程,对其中涉及的反垄断法律问题进行了简单评析,说明中国企业在欧盟实施并购应对反垄断审查之重要性。然后对企业并购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阐述了欧盟对于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文章首先介绍了欧盟反垄断审查规则体系的概况,接着从实体和程序两个角度,简要介绍了反垄断审查的具体规则,最后,对中国、欧盟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作了简单的差异比较。第三部分分析了中国企业在欧盟实施并购容易遭受反垄断调查的原因。文章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总结出大规模的并购交易本身具有垄断嫌疑,然后从法律和政治等角度一一分析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易受监管机构调查的原因。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中国企业在欧盟实施并购应对反垄断审查的措施。文章强调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在海外并购中的重要性,然后结合欧盟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制度,提出了多条应对审查的措施和对策,最后从宏观的角度,提出对政府海外投资保护体系的改进建议。第五部分总结了欧盟反垄断审查制度对中国的启示。文章通过前文对中欧相关规定的比较,主要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总结出中国经营者集中审查机制的改善方面,包括法律体系、执法机构、实质审查标准、程序和制裁规则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