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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中心内容是以演化的角度分析抽象的合作行为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具体的、不同性质的分工合作是如何发生、普及与变迁的。使用的研究工具主要是演化博弈论、局部互动模型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理论。因此,本文的结构包括三大部分(共8章):第一部分以“猎鹿博弈”为出发点,提出合作的发生问题和具体的合作形态的划分问题;第二部分是对需要使用的理论工具做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介绍,具体的包括:演化均衡的概念、复制子动态的方法、随机均衡的概念,以及局部互动模型的理论与应用。第三部分则是利用在第二部分中所介绍的工具对合作策略如何在演化中逐渐“胜出”?以及不同形态的合作所需要的协调方式是什么?这两大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研究的结果是:一,合作能否发生取决于人类的生存环境(这决定了可能成为你合作伙伴的人口数量)和人们决策的方式;二,合作的方式有“分工”与“共同劳动”两种,而“分工”又应该被区分为“精细的分工”与“模糊的分工”。按照协调机制的不同,分工又可以划分为“社会分工”与“协作分工”两种,“社会分工”是“精细的分工”的子集,而“协作分工”包含了所以的“模糊的分工”与“共同劳动”,还包含少部分的“精细的分工”;三,“社会分工”的特点是,不同参与方在合作中所做的贡献是可以精确测量的,因此在合作之前双方可以清楚地知道相互之间需要的东西是什么?需要多少?所以这种方式的合作适合于“市场方式的协调”。“协作分工”的特点是,不同参与方在合作中所做的贡献是无法测量的,因此在合作之前双方并不清楚相互之间需要的东西是什么?需要多少?而且“协作”所产生的效率的提高并不一定是由“分工”引起的!所以这种方式的合作适合于“命令式的协调”。四,虽然市场机制可以调解好社会分工,解决专业化生产对象的选择问题,但这些还无法保证在现实的演化中,“社会分工”能够战胜“自给自足”成为主流的生产方式,因为分工需要对手的配合,而这种配合是不确定的。本文通过研究认为,“社会分工”要想战胜“自给自足”需要一种或几种用以区分对手角色的制度安排,例如,城市、集市等。此外,作为社会性动物,亲情也会对分工的普及带来有力的保障。五,命令式协调的具体形式是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的,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该协调方式就以“企业”的形式出现了。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对企业的本质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重新的审视。 最后,对于本文所使用的工具也进行了反思,指出了这些方法的缺陷,为自己进一步的研究指明了方向。